這世上有痛飲的酒鬼,有品酒的行家,但能號稱“葡萄酒大師”的人卻寥寥無幾。
所以,如果你在酒會上碰到一個自稱很懂行的家伙大談波爾多紅酒的沉香,你會產生疑問:這家伙真的在行么?所謂的華爾街高手至少有對沖基金證明自己是否名副其實。而有哪個自以為是之徒敢自稱是葡萄酒大師?還真沒人敢這樣自封。世上確有“葡萄酒大師”(Master of Wine)這一頭銜,還是個不容輕視的稱號。全世界總共只有245個人被授權在自己的名字后面使用MW(“葡萄酒大師”)這個縮寫,其中北美才有21個。這一頭銜是由倫敦的葡萄酒專家學院(Institute of Master of Wine)授予的。用羅伯特•蒙達維葡萄酒公司(Robert Mondavi)的駐廠“葡萄酒大師”馬克•德維爾(Mark de Vere)的話說,這家學院被公認為是“葡萄酒行業的一流機構”(由于被授予這一頭銜的人實在太少,葡萄酒公司以能擁有一位大師為榮)。
“葡萄酒大師”的頭銜起源于1953年。那一年,英國葡萄酒與烈性酒協會 (Wine and Spirit Association)與成立于中世紀的同業公會——名酒酒商公會(Worshipful Company of Vintners)共同決定,有必要制定一些葡萄酒行業的標準(長期以來,倫敦一直是葡萄酒貿易的中心)。要獲得這一頭銜需要先學習數年,然后通過三天半 的考試,還要撰寫論文。起初,只有從事這一行業五年以上的英國人才有資格申請這個稱號。后來,在20世紀80年代,學院開始接受外國人的申請,其中一個原 因是,有越來越明顯的的跡象表明,那些被拒之門外的人可能要自己搞一套稱號評定,這是他們極不愿意看到的。如今,“葡萄酒大師”資格考試每年六月在倫敦、悉尼和舊金山舉行。
你即使對葡萄酒十分在行,而且非常想去報考,那也得三思:因為我們經常聽到有人用“受虐狂”一詞來形容那些申請“葡萄酒大師”資格的人。葡萄酒主要分銷商查默實業公司(Charmer Industries)駐紐約市的精品葡萄酒經理麗薩•格拉尼克(Lisa Granik)今年六月份準備參加這個考試。格拉尼克學過俄語,獲得過國際關系碩士學位,擁有律師資格,曾以富布萊特基金會(Fulbright)訪問學 者的身份在莫斯科教過法律,還獲得過法學博士學位。她說,從某種程度上說,“葡萄酒大師”考試比法律考試的難度還要大,肯定比博士學位更具挑戰性。參加過 “葡萄酒大師”考前學習的保羅•沃塞曼(Paul Wasserman)是洛杉磯的一位葡萄酒進口商,他的母親貝基•沃塞曼(Becky Wasserman)是勃艮第葡萄酒的大出口商。他說:“我從四歲起就開始品嘗葡萄酒,可還是學不下來。”沃塞曼和許多人一樣中途放棄了考試,原因之一是犧牲時間太多。“學這一行得有接受軍事訓練的準備,否則不會成功,”他說。 申請“葡萄酒大師”資格的第一步是必須先被錄取為學員。想成為學員,就要寫一篇短文,說明申請的理由;填一張精心制作的申請表,表中要求申請人詳細列出所參觀過的世界各地的葡萄酒產區;甚至寫模擬品酒筆記。然后,學員要花兩年的時間自學很多東西,在這兩年之內必須成為一名專家,從葡萄栽培到釀制、從市場運作到分銷,要無所不知。參加今年六月考試的學員、紐約的瓊•賴利(Jean Reilly)就能告訴你培植葡萄藤所需各種肥料的配制方法。她所在的學習小組上次聚會時,曾就葡萄害蟲問題將一位葡萄栽培專家問了個底朝天。
自然,你還得學習以一種全新的方式去品酒,不僅得學會“盲品”,分辨出各種酒的顯著特點——如生產國、葡萄品種、釀造時間和品質等——也許還要能說出該酒的釀造方法、酒精含量、殘留糖份的含量以及所用的橡木等。要做到這一點,學生們得不斷地品嘗、品嘗、再品嘗。但是,品酒的方式決不像我們大多數人想象的那樣充滿樂趣。克里斯•克里(Chris Cree)在新澤西州的伯納茲維爾市開了一家酒店,他是1996獲得“葡萄酒大師”資格的。在學習品酒期間,他總是把幾十瓶沒喝掉多少的樣酒留給鄰居們喝。他說,當鄰居們“聽說他通過了考試后,都有點失落。”不用說,“葡萄酒大師”的學習是非常昂貴的。“你不可能既不想花錢、又想品嘗很多好酒,”賴利說。
考試的時候,頭三天上午測試選手的品酒能力——是的,只在上午考(克里說,“你每次都得把酒吐掉”)。三個下午和第四天上午寫論文——用英式英語寫手寫論文(“葡萄酒大師”考試中沒有多項選擇題)。應試者有時候要闡述風險分析在國際葡萄酒業中的地位,有時候要分析該行業中的哪一部分會給長期投資者帶來最大的收益,有時候要為釀酒廠設計一種葡萄收獲后控制其酒精含量、提高最終產品品質的最佳方法。最近的一次考試,要求這些未來的大師們“論述近100年來葡萄酒業中最重大的進展”。就算過了這些考試還不夠,你還須選定論文題目,讓現有大師們批準通過,然后再花上半年的時間撰寫論文。
當然,應試者有可能通不過考試,尤其是美國人。根據“葡萄酒大師”賈斯珀•莫里斯(Jasper Morris)撰寫的有關“葡萄酒大師”的歷史書記載:1953年,有21人參加考試,但只有6人通過。現在,考試通過率已經降到了15%,近年來美國人的通過率甚至更低(據說,閱卷人往往毫不掩飾自己對美國人寫作風格的厭惡)。每年大約有10到20名美國人參加考試,曾有過連續四年無一人通過的糟糕記錄。幾年前,美國只有一名女性“葡萄酒大師”——紐約的瑪麗•尤因-馬利根(Mary Ewing-Mulligan)。她1989年第一次參加考試,到1993年才通過。她現在承認:“有好幾次我差一點就想放棄了。”所以,一位28歲名叫謝麗•索特(Sheri Sauter)的美國品酒天才2001年才參加這個學習項目,而在去年即獲得這一殊榮,為此大大地慶祝了一番。人們難免要問:這些人甚至一些有個性的品酒專家為什么要自找罪受?這和當律師需要成為法學博士當醫生需要成為醫學博士不同,經營葡萄酒并不一定非是“葡萄酒大師”不可“羅伯特•帕克(Robert Parker)就不是“葡萄酒大師”,但他在葡萄酒評級方面非常有影響力”。索特在講課或舉行品酒會時甚至不提自己是“葡萄酒大師”,其原因之一是,也許她的聽眾不知道什么是“葡萄酒大師”,即便他們知道,她也不想以此來加重聽眾的壓力,因為這往往會影響大家品酒的興致。這也是為什么許多“葡萄酒大師”應 試者在談起這一資質時,只將它看作是智力上的挑戰,而不是單純提高業務能力的途徑。
“葡萄酒大師”們強調的是在這個通常被認為非常主觀的專業中需要有客觀性。他們的確認為,那些不懂裝懂的人不僅會攪壞一場雞尾酒會,而且還有可能破壞人們對葡萄酒業的崇敬之情。“談到葡萄酒時,好多人都把自己說成是行家,其實他們什么都不懂,”賴利說。“葡萄酒大師”可能說不出你會喜歡哪一種酒。格拉尼克說:“我怎么會知道你嘴巴的感受呢?”但是,這些人卻能就某一種酒的品質滔滔不絕地談上幾個小時。換句話說,這一行有它自己的標準,而“葡萄酒大師”們就是維護這些標準的人。
確切地說:成為專業侍酒師,就要懂3國語言,英,法必修(所以說真正的王者是少數,多數是幌子),2年西餐服務經驗,對食性,全世界的飲食了解,對全世界的葡萄酒了如指掌,“侍酒師”(國際通用名稱叫Sommelier)三個字,從字面意義上看,是指在賓館、餐廳里負責酒水飲料的侍者。這也是大多數人對它的理解。而在今天,它的內涵已經延伸,一位好的侍酒師不僅要具備專業酒水基礎知識和技能,還要懂得設計葡萄酒配菜、具有葡萄酒的鑒賞能力、有深厚的葡萄酒品評基礎、熟悉酒品采購要求以及善于對酒窖進行管理。侍酒師要有基本的美學修養,有敏感的時尚感知,有高尚的品位,才能有好的鑒賞力,才能真的懂酒。而從Sommelier到Master of Wine,又是一個巨大的臺階。